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国食药监械[2009]395号文件,公布了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2009年版),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对《目录》中所列品种的生产实施重点监管。
附:
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2009年版)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1.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2.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3.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4.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
5.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6.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
7.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
8.一次性使用采血器;
9.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
10.医用缝合针(线)。
二、骨科植入物医疗器械
1.外科植入物关节假体;
2.金属直型、异形接骨板;
3.金属接骨、矫形钉;
4.金属矫形用棒;
5.髓内针、骨针;
6.脊柱内固定器材。
三、植入性医疗器械
1.人工晶体;
2.人工心脏瓣膜;
3.心脏起搏器;
4.血管内支架、导管、导丝、球囊。
四、填充材料
1.乳房填充材料;
2.眼内填充材料;
3.骨科填充材料。
五、同种异体医疗器械
1.同种异体骨;
2.同种异体皮肤;
3.生物羊膜。
六、动物源医疗器械
1.人工生物心脏瓣膜;
2.生物蛋白海绵;
3.生物膜;
4.异种骨修复材料;
5.生物敷料;
6.组织工程全层皮肤;
7.生物粘合剂。
七、计划生育用医疗器械
1.宫内节育器;
2.橡胶避孕套。
八、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医疗器械
1.空心纤维透析器;
2.血液透析装置;
3.透析粉、透析液;
4.血浆分离杯、血浆管路。
九、手术防粘连类医疗器械
十、角膜塑形镜
十一、婴儿培养箱
十二、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