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临床检验专业组研究编制《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编制说明(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表(附件3),于2022年11月2日前发送至邮箱tws-xbs@nifd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反馈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可君 010-53852618。 

附件:

1.《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编制说明

3.《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表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7日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