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临床检验专业组研究编制《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编制说明(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表(附件3),于2022年11月2日前发送至邮箱tws-xbs@nifd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反馈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可君 010-53852618。
附件:
1.《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编制说明
3.《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表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