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

各医疗器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根据《标准档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化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特制定《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档案管理要求》。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档案管理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0日

 
文档附件:  
附件1: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档案管理要求.docx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