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器械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根据《标准档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化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特制定《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档案管理要求》。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档案管理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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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