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企业牵头起草医疗器械推荐性行业标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工作部署,器械标管中心在《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框架下,起草了《企业牵头起草医疗器械推荐性行业标准工作规范(试行)》,对企业牵头起草医疗器械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规范。经国家药监局审核同意,形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按要求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3122日前发送至邮箱zhb-xbs@nifdc.or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邵姝姝许慧雯  010-538526112610 

附件:1.《企业牵头起草医疗器械推荐性行业标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221222


来源: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