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 (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案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4年第 17号)的有关要求,市药监局将于近期启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案相关事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 2024年 7月 1 日起,第一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案相关事项(附件)使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上述事项的原申报入口同步关闭。

        申请人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beij ing.gov.cn)企业服务平台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案。

        特此通告。

        附件:第一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事项清单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6 月 27 日

附件

第一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事项清单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