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人工晶状体等3项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的通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人工晶状体临床试验指导原则》《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用于角膜制瓣的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人工晶状体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3.用于角膜制瓣的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19年3月18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3号通告 附件1.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3号通告 附件2.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3号通告 附件3.doc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