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的公告(第183号)

        为引导申请人合理申报,现将第二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汇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7年3月2日



附件:

第二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汇总

序号

申请界定时间

申请单位

产品名称

界定结论

1

2011年2月12日

施乐辉医用产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含碘抗菌敷料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2

2011年5月4日

施乐辉医用产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洗必泰油纱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3

2012年4月5日

新余市博源生化医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含药(含盐酸利多卡因)膀胱镜胶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4

2013年11月29日

上海美宝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肛肠栓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

5

2013年12月4日

绍兴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塞洛仿凡士林纱布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

6

2016年10月27日

山东正大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新生儿脐带结扎保护带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7

2016年11月15日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纱布创面敷料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8

2016年11月24日

苏州恒瑞迪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胶原蛋白海绵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9

2016年11月29日

杭州亚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外科手术封合剂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10

2016年12月12日

创领心律管理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可降解抗菌封套

以药品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