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共12条,包括加大了对创新创业主体和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扶持资金最高达1000万元;对未实现预期目标的项目及创业失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宽容,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
支持国际协同创新方面,《若干政策》提出,支持新片区内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设立海外技术转移中心、海外研发中心、海外创新中心,经认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转移方式引进国外机构的先进技术,或通过股权并购等其他商业合作方式引进国外科技公司创新业务产品,并新设项目公司等实体机构落地新片区的,给予新设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金20%的资助,最高500万元。
支持创新创业主体发展方面,《若干政策》提出,支持初创型企业发展,对新片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在孵企业,按照年度发生的创新创业成本,两年内每年给予最高15万元的资助;支持小微企业能级提升,对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等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其项目投资额最高2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100万元。
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