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7日
附件:
(十一)医药制造业
77. 新型化合物药物或活性成份药物的生产(包括原料药和制剂)
78. 氨基酸类:发酵法生产色氨酸、组氨酸、蛋氨酸等生产
79. 新型抗癌药物、新型心脑血管药及新型神经系统用药的开发、生产
80. 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的新型药物生产
81. 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及宫颈癌、疟疾、手足口病等新型疫苗生产
82. 海洋药物的开发、生产
83. 药品制剂生产: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
84. 新型药用辅料的开发、生产
85. 动物专用抗菌原料药生产(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
86. 兽用抗菌药、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生产
87. 新型诊断试剂的开发、生产
88. 细胞治疗药物研发与生产(禁止外商投资领域除外)
89. 疫苗、细胞治疗药物等生产用新型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的开发、生产
90.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与技术的开发、生产(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化学稳定性好、可降解,具有避光、高阻隔性的功能性材料,气雾剂、粉雾剂、自我给药、预灌封、自动混药等新型包装给药系统及给药装置)
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