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我局起草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2号楼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101100
2.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裁量反馈意见”,邮箱地址:fazhichu@yjj.beijing.gov.cn
3.传真:010-55527333
4.电话:010-55526912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征求意见稿)
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的起草说明
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制定依据目录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