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重点围绕长三角区域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等跨省异地设库监管试点必要性、可行性和有关内容开展了讨论。会议认为,开展此项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关精神,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服务长三角地区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等企业开展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协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实践。
会议还进一步围绕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38号)要求的情况,以及联合开展监督检查、风险会商、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建议进行了交流。
会议同意,继续发挥长三角区域医疗器械协同监管联席会议的作用,依托国家级器械监管协同机制,深入探索并先行先试长三角区域器械监管协同模式,更好推进医疗器械监管协同和产业融合发展。
近日,2024年长三角区域医疗器械协同监管工作会议在上海市青浦区召开。本次会议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药品监管局联合召开,旨在促进长三角区域医疗器械协同发展,加强区域监管合作,提升整体监管效能。会议由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主持,三省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出席,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监管部门负责人参会。
来源:上海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