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关于做强中国装备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加快推进首台(套)推广应用,根据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现状,制定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工信部装〔2017〕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月26日
附件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
(其中涉及医用成像设备、临床检验仪器、超声手术等9大类32个 产品)
来源: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