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解决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临床治疗需求,加快相关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19年12月17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93号通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