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关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监管、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第二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8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邮件标题注明“UDI第二批实施”。
电子邮箱:mdct@nmpa.gov.cn
联系人及电话:易力,010-88330698
附件:关于做好第二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7月14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