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文件修订工作,国家药监局起草了《医疗器械紧急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ylqxzc@nmpa.gov.cn,邮件标题注明“紧急使用意见反馈”。
附件:医疗器械紧急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1月18日
附件.docx
来源:国家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