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总局公告2016年168号),我中心对申请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下述项目符合优先审批情形,拟定予以优先审批,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受理号 |
产品名称 |
申请人 |
同意理由 |
1 |
CQZ1700052 |
血液透析/滤过装置 |
广州市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公示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按要求填写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项目异议表,书面提交至我中心综合业务处。
联 系 人:徐亮
电 话:010-68390674
电子邮箱:xuliang@cmde.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301室
邮 编:10004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7年2月13日
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