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医药企业:
为积极践行行业自律,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行业自我管理平台,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中国医药企业文化建设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中国医药包装协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和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计17家医药协会商会将于2016年6月28日在北京共同组织召开“2016医药企业伦理准则中国论坛”,相关政府部门、医药工商企业、医药卫生相关协会的代表将进一步分享行业合规实践,探讨推动医药代表的职业管理工作。
自2013年起,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RDPAC、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等九家医药协会商会连续三年举办专题论坛,共同呼吁规范中国医药市场秩序,推进行业践行合规。在“2015医药企业伦理准则中国论坛”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等八家协会签署了实施《准则》倡议书,同时,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也与我们达成共识,使各自的行为规范相互衔接,拥有共同的目标和原则。
随着2015年“医药代表”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推动医药代表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为此,17家医药协会商会将共同召开“2016医药企业伦理准则中国论坛”,请各会员单位及制药企业予以支持,于6月24日前将参会回执反馈至协会联系人。论坛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安排如下:
附件1
2016医药企业伦理准则中国论坛参会回执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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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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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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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酒店交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