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健康档案与公共服务信息化

  医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市民健康档案,并规范管理。以电子健康档案(EHR)为切入点,连通现在的“信息孤岛”,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目前,上海、北京、广州等城市已经开始探索实施途径。不过,真正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的预期目标需突破重重困难。

  构建符合国标和城市医疗体系要求、内容规范的电子健康数据,推动各医疗相关机构自成体系的非标准化数据实现共享,确保数据传递到恰当的信息使用者那里而不侵犯隐私权,是电子健康档案存在的前提。虽然这是涉及巨大投入的信息化系统工程,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相对技术难题而言,激励使用者参与以提升电子健康档案的价值,“做活”档案、共享数据,是更为复杂而艰巨的难题,也是电子健康档案能否实现预期效果的关键所在。

  电子健康档案的使用者主要包括卫生主管部门、医患保健对象、医生以及医院。由于它提供的海量数据十分有助于提高城市医疗体系的运作、监控和管理能力,卫生主管部门应该有参与的积极性;借助HER,医患保健对象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因此也愿意参与其中。

  值得关注的难点之一,可能在医生那里。医生是档案的主要使用者,更是适时更新信息、“做活”档案的关键人物。然而,电子健康档案全新的数据录入方式、数据共享可能带来的医疗风险以及“利益重新分配”等,都会降低医生的参与热情。尽管医疗信息互认和社区首诊等新体制的推进,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些问题,但仍不免让人担忧。在美国,尽管EHR上世纪70年代已经出现,但直到2005年,仍然只有大约24%的医生使用,且只有9%的医生能有效使用电子健康档案相对复杂的功能系统,比如电子处方有效共享。

  医院是另一个重要的使用者,可以借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推进医疗信息化,提高管理水平,甚至构建虚拟的医疗平台以实现专家等稀缺医疗资源的价值最大化;但从短期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意味着巨额的初始投资和高昂的维护费用,却很可能因为更严格的医疗监控和不断减少的重复诊断,降低医院的直接收益。从各国的实施状况看,电子健康档案在医院的有效使用率远不能称为理想。

  克服医生和医院使用EHR的障碍,一方面要求逐步解决有关的机制和体制问题,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实施目标,以逐步完善的激励标准为基础,制定阶段细分且动态调整的激励措施,提高参与意愿。这样,电子健康档案才能成为有效服务百姓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从更高的层面看,信息平台的完善涉及电子风险认证制度、电子信息隐私和电子证据法律等信息化机制体制的建设。这是公共服务信息化提升的系统课题。信息平台建设还涉及相关公共服务部门流程再造、绩效评估、组织文化等,涉及公共服务部门深化改革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