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6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反馈意见表(格式见附件2),于2022年3月31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lqxzc@sina.cn。邮件主题请注明“备案公告反馈意见”。
附件:
1.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格式)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