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电子健康档案将有“国标”

       日前,从全国卫生统计信息工作会上获悉,我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亟待规范。为此,卫生部将发布居民基本信息、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服务和社区卫生等5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标准,以统一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实现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健康信息共享。
    
       此前,许多医疗卫生机构出于满足疾病和健康管理的需要,建立了种类繁多、各式各样的纸质健康档案,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实际利用率并不高,不少成为摆设。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卫生行业的应用,疾病控制部门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农村卫生的部门用计算机探索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社区卫生建立城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地区、各业务系统建立的健康档案格式不一致、内容不统一、记录不完整,信息难以共享,新出现的电子健康档案垃圾逐步替代传统的纸质垃圾,浪费现象严重。
    
       从事电子健康档案研究的专家说,健康档案信息主要来源于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健康体检记录和疾病调查记录。为避免成为死档,就需要将信息融入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诊疗工作中,一方录入,多方使用,实现医疗机构、患者、卫生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