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省级对接行业意见反馈座谈会在京召开

        2013年5月27日下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省级对接行业意见反馈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会议由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领导主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宋大才处长、朱德政副处长和国家卫计委财务司朱佩慧处长在座谈会上认真听取了16家国内、外企业(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烟台万利医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强生(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施乐辉医用产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雅培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巴德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波科国际医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在省级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出了详尽的解答。


        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里面没有出现太新的项目,是因为新产品总有一个试销的过程,全国覆盖也有个过程。《规范》包含了两个基本原则:关于打包,是能打包的项目尽量打包;关于诊断试剂,要平衡好方法学和检测试剂。新项目仍然采取各省先试行,再上报到中央决定是否采纳。“除外”耗材或者成套产品被删除,如果是政策上被取消,就不能改。除外可选,指特需耗材,政策没有规定。目前目录是有缺陷的,是试行的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希望监管部门能够亲自到医疗机构调研《规范》的执行状态;适当的通过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搜集企业意见直接反馈给专家组评审,搭建一个企业与专家交流的平台。产品技术要先进,在临床上能够真正有效;产品价格要使公众能够负担得起;让我国做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能够解决14亿人看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