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40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12项)(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
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医疗器械相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6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并公布开展临床试验的标准和规范,落实申办者主体责任。2.建立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机构备案信息对外公开,供公众和申办者查询,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风险控制和过程监管,对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对具体临床试验项目执行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控风险,确保临床试验安全。
18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活动资格审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从事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将实验室实验活动资格审批的有关要求纳入其中,通过对实验活动的审批进行把关。2.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对实验活动开展全程监管,严控风险,确保病原微生物不外泄,保证实验活动的安全。
19
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
《艾滋病防治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审批后,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对用于临床医疗用途的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改为禁止令,今后不得开展进出口活动。2.对用于科研及其他用途的,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科技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和质检总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加强管理,严控风险。
20
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
国家卫生计生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2〕574号)
取消审批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2.评审委员会要逐步去行政化,政府官员不得在评审委员会中兼职任职,政府部门不得干涉评审委员会工作。3.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实施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