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和创新,做好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和《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食药监械管〔2014〕13号)等法规和规章,我中心组织起草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
联系人:徐亮
电话:010-68390674
电子邮箱:xuliang@cmde.org.cn
信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301室,邮编:100053。
附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4月26日
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