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质量强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修订。在吸收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fg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产品质量法》修订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九号,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产品质量法》修订意见字样。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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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