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药行业 “十三五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国家在圆满完成了“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后,向二〇三五年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迈进的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回顾医药行业过去五年走过的不平凡道路,“十三五”期间一批优秀的医药企业,在国家《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规划中确立的目标任务指导下取得了突出成绩,为行业发展起到了引领带动作用,为表彰这些企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会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协会开展医药行业“十三五之星”评选活动(保留项目305),为医药行业健康平稳发展、顺利实现“十四五”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鼓劲助力。该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协会联合会连续第三个五年组织举办,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一、 “十三五之星”评选对象
1. “十三五”医药行业“创新发展杰出企业”;
2. “十三五”医药行业“最具成长性企业”;
3. “十三五”医药行业“国际化发展杰出企业”;
4. “十三五”医药行业“绿色发展杰出企业”;
5. “十三五”医药行业“突出贡献企业”。
国内合法经营的医药行业研发、生产、经营相关企业均可申报参评,多种经营的集团企业申报时请以集团内从事医药经营的企业名义申报。
二、评选方式
1.由企业自荐、各医药行业协会推荐,组委会初评,每一单项选出合格的候选对象,进行网络初步公示及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仅供参考);
2.组委会邀请有影响力的行业企业、专家组成评委会,为评选对象投票打分;
3.最终评选结果由专家投票产生;
4.发布最终评选结果(公示),隆重表彰。
三、评选条件(见附件对应表格中的资料申报要求)
四、评选工作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1. 二月下旬确定评选项目,并发布评选信息;
2. 三月上旬至四月上旬收集参评材料;
3. 四月中旬网络媒体公示入围者资料,开展网络投票;
4. 四月下旬企业、专家投票,确定入围结果;
5. 五月十至十一日,在上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八届三次会长扩大会议期间,举行颁奖仪式。
五、特别说明
1.此次活动旨在表彰“十三五”期间在多个战线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医药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奖项个数:一个企业可以申报五项奖项中的一项或多项,组委会在数量上不作特别规定。
3.申报资料提交办法:请于2021年3月30日24时前按照本通知附件格式填写拟申报奖项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huhuihui@camdi.org,并在邮件主题上标注“企业名称+参评奖项名称”(例如:xx器械公司申报医药创新发展杰出企业奖)。
联系人:副秘书长 胡慧慧
联系电话:18010282003
邮箱:huhuihui@camdi.org
附件:
1.“十三五”医药行业“创新发展杰出企业”评选申报要求(下载)
2.“十三五”医药行业“最具成长性企业”评选申报要求(下载)
3.“十三五”医药行业“国际化发展杰出企业”评选申报要求(下载)
4.“十三五”医药行业“绿色发展杰出企业”评选申报要求(下载)
5.“十三五”医药行业“突出贡献企业”评选申报要求(下载)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