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7各省支持国产的利好政策,国产医疗崛起势不可挡

2017年是国产医疗器械发展历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当全国对于支持国产的呼声达到了顶峰,作为长期被进口品牌垄断的医疗器械行业,也成为了国家推进国产产品的一个重点领域。即使是被GPS垄断的医疗高端设备领域,国产品牌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市场占有率。

一方面,得益于近年来国产品牌对于产品性能的提升,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上,都可以赶超同类型的进口设备。

另一方面,国家政策的扶持,给国产民族品牌极大的推动力。

国家扶持国产医疗器械政策

早在2014年,中国首次对医疗设备采购设限,提高国产设备比例,并启动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启动优秀国产医疗设备遴选计划,截止目前,第四批优秀国产医疗设备遴选正在进行。

国务院在今年1月份印发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正式提出要开展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有关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行政许可制管理,由国家卫计委负责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核发,省级卫计委则是负责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核发,可以有效的制止医疗机构盲目追求进口高端设备、竞相拼设备。

今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提出,要提高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重点发展影像设备、医用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设备,以及全降解血管支架等高值医用耗材。

10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要促进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缩小国内上市产品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

国家2017的大战略上从国家层面将广东、四川、浙江、上海、江苏5省市列入扶持国产医疗设备首批试点推广。

“支持国产医疗器械”不再是一句口号!!!

四川省

四川省明令要求二甲及以下医院(或单位)93种医疗设备使用国产。

此要求出自2017年1月10日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挂出《通知》,在列入「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医疗设备清单」的 93种医疗设备中,二甲(含)以下医院(或单位)使用国产,二甲以上医院(或单位)允许进口,而清单中不乏超声刀、麻醉机、体外循环机、腔镜系列、PET-CT、DR、MRI,甚至手术机器人等「重型武器」。

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对采购进口设备更加严格,要求15类设备必须国产。

三甲医院用于大型复杂手术、科研的允许购买进口产品,其余必须购买国产产品;(CT、核磁)

采购本省生产大型设备可以先购买后补配置证

浙江省

浙江省要求除183项器械允许采购进口外(14种尚无国产品牌的设备,169种可以采购进口设备),其他都必须使用国产设备。

浙江省正式提出,拟到“十三五”(2016年至2020年)末,全省医疗机构采购国产医疗设备比例翻一番。

在浙江省“精准对接精准服务”支持医疗器械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多处体现了扶植本省企业,不难看出,“扶持国产”的核心其实还是“扶持浙产”!比如,浙大一院投入使用的该省首台国产磁共振机器,就是宁波造。取消本省生产大型设备控制比例。

广东省

7月14日,广州市政府官网正式公布了《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广州将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实施院长聘任制,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方案》还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鼓励优先购置国产医用设备。

《广东省2017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中,明确50家医院必须购买国产设备,占比30%

上海市

12月,上海正式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并将率先在上海自贸区内试点。根据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医疗器械范围包括境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含创新医疗器械)。加速高端医疗器械本土生产。

湖北省

2017年10月10日,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在此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明确把“未获得财政部门核准采购进口产品,或经核准后限制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的”列入其中!

山东省

2017年3月,山东省财政厅印发《2017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明确表示坚决支持采购国产医疗器械,进口设备严格审批!

11月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公布《<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的通知》。年度执行中确需采购进口产品且未在《进口产品目录》内的,需要报送进口产品采购申请。

12月12日,山东省政府办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山东省此次的提出则预示着,大型医用设备的集采即将来临。未来5年,大型医用设备集采将真正实现。

辽宁省

11月3日,辽宁省卫计委发布了《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与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十条第六点明确“鼓励优先使用国产产品”。

安徽省

2017年8月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国产药品和医疗器械能够满足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品,不得指定采购进口产品,不得设置针对性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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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