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为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
希望广大会员企业积极响应,踊跃参加,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4.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凡是于相关条件符合的企业请与6月13日前把材料报至协会。(具体内容见附件 )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关于评选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