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试行)》的通告

        为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试行)》(见附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予发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试行).pdf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24年6月14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