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举办的“临床检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稿)研讨会”在北京广西大厦召开。来自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中检院医疗器械检定所、临床医疗机构、各省局监管机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医疗器械审评机构的相关专家及部分企业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母瑞红副所长首先介绍了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改革工作思路和要求,随后参会人员针对临床检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稿),以集中和分组讨论的形式,重点研讨了一级和二级产品类别、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品名举例等内容。根据进度安排,4月中旬,临床检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稿)将进入公示期。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自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总局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工作,预计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将在今年出台。新版目录将原有43个医疗器械子目录调整为目前的22个子目录,并增加了各子目的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品名举例等内容,有助于进一步指导企业对产品进行正确分类。业内人士指出,分类目录修订工作是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机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大事。协会将继续参与并密切关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工作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