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个省份启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特色活动就在你身边!


7月19日,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全国各省级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迅速启动相关活动,围绕“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主题,积极动脑筋、想办法,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在展示建党百年医疗器械成果、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促进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开展医疗器械知识科普宣传四方面发力,推动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截至7月20日18时,已有27个省(区、市)药监局启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


北京

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由国家药监局主办,北京市药监局、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承办。


针对6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北京市药监局将解读法规特点、新增和修订内容,解析注册人制度、医疗器械附条件审批制度、改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宣贯医疗器械互联网监管举措、北京创新医疗器械发展成果等。宣传周期间,将在北京市药监局网站和官方微信号“北京药监”推出4期系列访谈。


此外,“安全用械进社区”活动将走进西城区什刹海街道西海社区,活动不仅会在现场发放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科普宣传资料,还将邀请相关专家向公众讲解常见家用医疗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天津

天津市药监局7月19日下午在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举行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在启动仪式后开展了外科植入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活动。


天津市药监局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医疗器械科普知识作为宣传重点,在该局公众号开设宣传周专栏同时,还将召开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国际化法规论坛、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座谈会,开展公益培训讲座、“安全用械进社区”等活动。

河北

7月19日上午,由河北省药监局主办的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河北省启动仪式在该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举行。

山西

7月19日,山西省药监局举办2021年“山西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主题论坛。


举办此次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旨在通过不断加大宣传活动的深度和广度,让安全、合理、科学用械知识深入千家万户,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实现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药监局将以宣传周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严把医疗器械安全每一道关口;坚持法治先行,深入宣传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服务创新发展,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共治格局。

内蒙古

7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市举办。


启动仪式现场,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通过播放视频、发放资料和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了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还将组织开展“安全用械进社区”活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座谈、参观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系列活动。全区各盟市市场监管局与自治区药监局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辽宁

7月19日,辽宁省药监局、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沈阳举行辽宁省暨沈阳市2021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6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及专家现场向市民讲解医疗器械科普知识,发放医疗器械科普宣传资料。


宣传周期间,辽宁省药监局将举办医疗器械法规宣贯培训、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注册人制度实施研讨会、医疗器械示范引领创新发展高端论坛、安全用械进社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座谈研讨会、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会商研讨会以及医疗器械科普知识宣传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吉林

7月19日上午,吉林省药监局、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在长春市举办2021年“吉林省暨长春市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活动主办方播放宣传片,设置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展位,制作展板并发放相关资料8000余份,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展示近年来吉林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做法和成效,普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医疗器械使用常识,为400余人次解答医疗器械问题。

黑龙江

7月19日,由黑龙江省药监局主办、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协办的2021年“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哈尔滨市举行。


宣传周期间,黑龙江省药监局将开展建党百年医疗器械发展成果展示、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科普活动、组织参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线上培训等11项公益活动,旨在搭建全省医疗器械行业的深度交流平台,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助力全省医疗器械企业创新发展,更好地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江苏

“江苏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于7月19日下午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正式启动。


宣传周期间,江苏省药监局将组织开展“安全用械进社区”“医疗器械科普知识广场宣传”“助力行业监管,服务产业发展”等活动。同时,江苏省药监局还将举办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研讨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座谈会、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座谈会、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能力建设推进工作会等。

浙江

7月20日,“浙江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科普开放日活动在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举行。


启动仪式上,浙江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作了主旨发言,阐明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在交流环节,省内医疗器械创新企业代表就最新研究成果和科技产品作了专题介绍,并组织参会人员参观省内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展区,重点展示医疗器械领域尖端技术。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电磁兼容实验室等。

安徽

7月19日,2021年“安徽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合肥启动。


活动期间,安徽省药监局将举办“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大讲堂、医疗器械创新成果图片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走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医疗器械审评查验开放日活动、“安全用械公益行”活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专题访谈、全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答题等活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立体宣传,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同时,安徽省药监局还将通过展示建党百年医疗器械创新成果、发放宣传手册、布置宣传展板、刊播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安全用械知识。

江西

7月19日,2021年“江西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江西进贤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启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江西省药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验交流会,三鑫医疗、特康科技、诺捷科技三家企业负责人分别作了经验交流。与会企业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学习,深刻认识到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促进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有效运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山东

7月19日,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山东省启动仪式暨进社区活动在济南市北全福社区举办。


启动仪式后,来自山东省药监系统的监管、执法、检验、审评、监测人员,以及行业协会、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代表150余人,集中为北全福社区居民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科普知识,解答用械咨询,提供健康服务。

河南

7月19日,2021年“河南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郑州举行。宣传周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传与贯彻力度,进一步增强公众安全用械和合理用械意识,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全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高性能医疗器械的需求。

湖北

7月19日,湖北省药监局在武汉市光谷生物城举行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同步宣布成立全国药监系统首个“店小二”服务团。湖北采取与全国同步、省药监局与各市州联动、线上与线下融合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用械进社区、进校园”、走进“光谷生物城”医疗器械产业园,以及法规宣贯、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一系列活动。

湖南

7月19日,湖南省药监局启动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期间,湖南省药监局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进园区、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研讨会、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和医疗器械实验室开放活动、医疗器械兼职检查员实训基地创建、中小学生大科普活动等11项活动。

广东

7月19日上午,广东省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广东科学中心启动。广东省将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开展15项活动。


7月19日,广东省药监局在广东科学中心举办第三十八场“安安有约——药品科普大讲堂”活动,大讲堂邀请医疗器械科普专家,围绕“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主题,引导公众关注安全用械,参与安全用械;7月底,广东省药监局将组织召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专题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在广东省的宣贯和落实情况。

广西

7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在南宁市启动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管相关法规,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保障公众用械安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宣传周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将重点开展“九个一”活动,即举办一场安全用械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一次医疗器械应急处置演练,拍摄一部安全用械科普微视频,开展一次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座谈会,组织一次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实施研讨会,组织开展一系列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贯和科普公益活动,开展一次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开放活动,组织一次《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公益宣贯,增设一期安全用械科普宣传专栏。

海南

7月19日,海南省药监局举办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海南省药监局将围绕“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这一主题,陆续组织开展消费者用械知识科普行动、医疗器械企业和使用单位合规意识强化行动、重点园区创新药械展示行动、监管者能力提升行动等。

重庆

7月19日上午,重庆市药监局在重庆市渝北区举行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宣传周期间,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于7月20举办“守安全、促发展、走进器械检验中心暨产品质量标准宣讲”活动;7月22日,相关媒体和企业将举办“送法进企业”法治沙龙活动,就《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制度、新机制、新举措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等进行座谈。7月22日—23日,重庆市药监局将举办“守安全、促发展、走进审评中心”线上展播活动和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线上展播活动;7月23日将举办“医疗器械创新与发展”座谈会等。

四川

四川省药监局在微信公众号“四川药品监管”发布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视频,转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线上公益培训通知等,为宣传周营造良好氛围。

贵州

7月19日,贵州省药监局召开2021年上半年医疗器械监管成效新闻通气会暨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宣传周期间,贵州省药监局将举办“安全用械进社区”“推动新时代医疗器械企业改革创新,走进医疗器械产业园”“建党百年贵州医疗器械技术发展成果展示”3个系列主题活动。此外,贵州省药监局还将召开“贵州省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贵州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培训”等活动。

云南

7月19日,云南省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昆明启动。


云南省药监局将重点围绕展示云南省医疗器械成果、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促进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开展医疗器械知识科普宣传等,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大宣传的深度、广度,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合理用械宣传”“医疗器械检验开放日”“安全用械进社区”等各项活动,使“安全用械、合理用械、科学用械”观念深入人心、惠及群众。

陕西

7月20日,由陕西省药监局和渭南市政府主办,渭南市市场监管局(陕西省药监局渭南分局)承办的2021年“陕西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渭南举办。


启动仪式上,陕西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宣传周期间重点活动安排,医疗器械企业代表宣读了医疗器械安全公开承诺倡议书。


在随后举办的医疗器械创新发展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紧扣“创新”主题,围绕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再生医学、3D打印医疗器械以及体外诊断试剂产业的现状和发展等作了专题讲座,全面回顾与展望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详细解读国家政策导向,探讨行业前沿发展动态,共同搭建行业交流合作平台,助力陕西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宣传周期间,陕西省药监局还将开展安全用械进社区、省医疗器械检验院质量开放日活动,召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座谈会,参加秦风热线栏目访谈。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宣传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动态和科普知识;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精心策划宣传主题,普及安全用械知识,更好地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甘肃

7月19日,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在甘肃省拉开序幕,以“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在甘肃省各市县同步启动。


甘肃省各地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了医疗器械公益科普进社区活动,在辖区大型连锁药店、医院、学校、社区等开展公益性安全用械教育,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播放科普短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常用医疗器械、设立投诉咨询台等形式,进行专家咨询、科普展示、疑难问题现场解答等互动活动。


宣传周期间,甘肃省药监局还将组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公益培训等。

青海

7月19日,青海省药监局在西宁市举行以“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为主题的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本次宣传周于7月19日—23日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三个省药监局直属单位和八个市州市场监管局将同步开展12项重点活动。宣传周将采取“线上线下宣传”“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


宣传周期间,青海省药监局将分别举办“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开放日”“安全用械进社区”等活动。此外,青海省药监局将联合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和西海都市报开展形式多样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公益培训。

宁夏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印发通知,将于7月19日—23日“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期间,在全区开展医疗器械科普宣传系列活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将组织六项活动:一是会同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在社区开展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安全用械进社区”活动;二是组织医疗器械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三是进行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贯;四是组织由监管部门、网络销售平台、网络销售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五是开展医疗器械网络知识竞赛;六是组织监管人员、企业人员参加国家药监局举办的网络培训、网络宣传等活动。

截至7月20日18时,上海、福建、西藏、新疆四地省级药监局未发布相关信息。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