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工作,强化备案人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取消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有关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4月2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 电子邮箱:ylqxzcglc@yjj.beijing.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取消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反馈意见)。
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517房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 邮编100053。
3. 电话:010-83979561
4. 传真:010-83560852
5.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有关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有关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