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进一步深化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第二批“推广一批、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开发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申报工作开始进行。

 

  此次申报的单位为研究、生产、开发中医诊疗设备的生产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要求每种中医诊疗设备只能申报“推广一批、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开发一批”中的一个意向。具体要求如下:

 

  推广一批:技术成熟、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明显的中医诊疗设备。

 

  提升一批:根据现有中医诊疗设备在临床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其外观、核心技术、产品功能、工艺流程等加以改进提升,更加符合中医临床的实际需求的中医诊疗设备。

 

  改造一批:对目前在临床上应用的、适合改造的医疗设备,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进行改造,使其为中医所用,进一步提高原有设备的诊疗水平和临床疗效的中医诊疗设备。

 

  开发一批:以中医诊断为主、技术含量较高,在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等方面具有一定水平的尚处于研发阶段的中医诊疗设备。

 

  据了解,针对我国中医诊疗设备发展相对缓慢,产品科技含量低、升级换代缓慢、同质化现象严重等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诊疗设备发展的意见》,并实施了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成功开展了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推广一批、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开发一批”工作。第二批申报工作将于2011年2月25日截止,申报单位应在此之前将《第二批“推广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申请表》或《第二批“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开发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申请表》文字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