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范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国家药监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修订形成新的《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建议于2020年11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格式见附件2)反馈至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邮件标题注明“抽检程序意见反馈”。
请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研提意见建议,邮件标题注明“某省药监局意见反馈”。
电子邮箱:qxcygl@nifdc.org.cn
联 系 人:李晓、王晓雪
附件:
1.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10月12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