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对苏州康特蓝思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和成都恒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对苏州康特蓝思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苏州康特蓝思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的以下行为(见下表)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现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苏州康特蓝思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
对成都恒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成都恒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以下行为(见下表)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现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成都恒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
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