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中医诊疗设备发展的意见》发布
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将实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5月6日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诊疗设备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争取实现中医诊疗设备在全国医疗机构广泛应用,提升、改造、开发出一批中医诊疗设备并应用于临床,初步建立起中医诊疗设备的开发生产体系,初步形成中医诊疗设备政策支持和标准规范体系。
中医诊疗设备(含民族医诊疗设备)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及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软件)。
《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广和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提高设备的开发能力和水平及生产质量。中医诊疗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要纳入中医医院考核评价内容。到2011年,全国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均要配备一批中医诊疗设备。设备研发要坚持突出重点,加大对集成设备、诊断设备等重点领域的研发,改变目前中医诊疗设备类型单一、同类化严重的现象。中医诊疗设备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相关法规,严格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过程,确保上市产品的质量。
《意见》提出,要完善中医诊疗设备使用的收费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设备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制定中医诊疗设备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