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医院应设医疗器械管委会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这是卫生部18日公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中的规定。

  管理规范明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及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指导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根据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部门负责医疗器械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应当遵循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医疗器械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

  管理规范强调,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或者医疗器械出现故障,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器械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