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进度将公开

        日前,卫生部要求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常规统计,定期公布。

 

  据悉,卫生部于不久前开展了201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督导数据显示, 2010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已达到17.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筹资机制基本建立,为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督导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例如,有的地区要求慢性病管理率达到80%以上,有的地区在未增加经费的情况下将老年人保健的服务对象由65岁以上扩大到50岁以上,超出了基层的实际服务能力。多数地区没有建立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大量纸质健康档案信息得不到充分利用,“死档”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与基本建设、设备配置、基本药物补助等经费捆绑使用,基层机构对开展服务应得经费总额不知情,开展服务不积极。

 

  卫生部要求各地尽快督促将项目经费拨付到位,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加强监督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现有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计划,加大力度宣传免费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内容纳入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