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CT检查放射防护要求公布

        卫生部近日发布新版《GBZ 165-2012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下简称《要求》),首次公布了针对不同人群、不同部位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CT)检查的诊断参考水平。《要求》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旧版标准同时废止。

 

  参与《要求》制定工作的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防护所的有关人员表示,随着双排CT、螺旋CT等新CT设备的出现,老的放射防护标准已不再适用。此外,CT检查射线的过量曝光、儿童使用成人检查参数等问题在临床上屡有发生。《要求》对CT设备的放射防护,CT机房、工作人员的操作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要求》,CT工作人员应在满足诊断需要的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受检者所受照射剂量。在开展CT检查时,做好非检查部位的防护,严格控制对诊断要求之外部位的扫描。

 

  《要求》提出,典型成年患者头部、腰椎和腹部诊断参考水平分别为50毫戈瑞、35毫戈瑞和25毫戈瑞;0~1岁儿童患者胸部和头部诊断参考水平为23毫戈瑞和28毫戈瑞;10岁儿童患者胸部和头部诊断参考水平为26毫戈瑞和52毫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