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发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7年度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通知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10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创新意见》),提出36项重要改革措施。为保障有关改革措施落实于法有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目前急需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对于制约医疗器械有效监管的突出问题一并予以解决,重点修改《条例》中与《创新意见》改革措施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完善改革措施的法规依据,填补监管漏洞,为改革和监管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形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紧紧围绕《创新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7年11月12日前反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并请注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

        联系邮箱:xuxy@cfda.gov.cn

        附件: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说明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花脸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说明.docx

附件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花脸稿.docx



关于2017年度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度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项目计划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编制了《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22个二类指导原则(附件1),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于2017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相应的联系人(附件3)。

        附件:

        1.《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22个二类指导原则(下载
        2.意见反馈表(
下载
        3.联系方式(
下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7年10月31日


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