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药监局起草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意见或者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mdct@nmp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意见”。


        附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11月12日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doc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