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提议实施药械组合产品cGMP

 
       为了保护公众健康,保障药械组合产品生产的安全和有效,FDA提出了药械组合产品生产的cGMP要求。该项提议于2009年9月23日在联邦纪事上正式公布,并向WTO/TBT通报,目的是在正式实施前,让相关利益方有机会提交评论意见。对该项提议的任何建议和评论要求在2009年12月22日之前提交。
   
       虽然cGMP确立了对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制品和硬件配置设备的不同要求,却没有任何规范的阐明或解释,当这些产品组合在一起成为一种药械组合产品时执行何种标准。在现实中,FDA往往是根据首要作用模式,当判断一种组合产品以器械作用为主时,根据联邦法规医疗器械cGMP实施检查,含药部分单独按照药品cGMP进行检查。这种药械组合产品cGMP要求的缺乏很可能导致其组成部分适用多种cGMP要求,进而导致检查中产生不一致,影响产品的安全和公众健康,同时还可能造成冗余检查和重复检查,增加企业成本,加重FDA检查负担。
   
       Q鉴于此,2004年10月4日,FDA在联邦纪事上宣布了题为“药械组合产品cGMP”指导草案的可行性。当时,FDA收到了大力支持该项监管提案的15项评论。在认真审议这些评论后,为了最大程度地确保药械组合产品cGMP的一致性和适应性,FDA决定为药械组合产品规定具体的cGMP要求,通过为这些产品的cGMP申请提供清晰透明的监管路径,以确保药械组合产品生产的安全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