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上海科创中心方案,将在8方面医学健康领域推动

201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同意上海以张江地区为核心承载区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2016年4月1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科创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细节。

《科创方案》指出,国家科学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平台。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助于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水平,强化源头创新能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增强国际科技竞争话语权。

《科创方案》明确成立国家有关部委、上海市政府,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组成的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理事会,下设管理中心,探索实施科研组织新体制,研究设立全国性科学基金会,募集社会资金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建立和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和运行保障机制。建立符合科学规律、自由开放的科学研究制度环境。

《科创方案》最后指出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年度工作重点,聚焦目标,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在方案所述的10个方面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形成一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

具体在医学健康和生命科学领域,未来上海将在以下八方面加强工作:

1.依托张江地区已形成的大科学设施基础,加快上海光源线站工程、蛋白质科学设施、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转化医学等大设施建设;瞄准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布局,积极争取超强超短激光、活细胞成像平台、海底长期观测网、国家聚变能源装置等新一批大设施落户上海,打造高度集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2.依托复旦大学张江校区、上海交通大学张江校区,重点推动复旦大学建设微纳电子、新药创制等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重点推动上海交通大学建设前沿物理、代谢与发育科学等国际前沿科学中心。推动同济大学建设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中美合作干细胞医学研究中心。发挥上海科技大学的体制机制优势,加快物质、生命、信息等领域特色研究机构建设,开展系统材料工程、定制量子材料、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药发现、抗体药物等特色创新研究,建设科研、教育、创业深度融合的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型大学。发挥中科院在沪科研机构的科研力量,推动中科院按规定建设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先进核能创新研究院、脑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等机构。大力吸引海内外顶尖实验室、研究所、高校、跨国公司来沪设立全球领先的科学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着力增强上海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服务和辐射全国的能力,并进一步发挥国际影响力。

3.聚焦生命、材料、环境、能源、物质等基础科学领域,由国家科学中心在国家支持和预研究基础上,发起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计划,开展重大基础科学研究、科学家自由探索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实现多学科交叉前沿领域重大原创性突破,为科技、产业持续发展提供源头创新支撑。

4.在生命科学领域,发挥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的研发优势,建设创新药物综合研发平台,攻克治疗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精神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领域创新药物关键技术;促进上海转化医学研究中心、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国家肝癌科学中心、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等单位协作,建设精准医疗研发与示范应用平台。开展转化医学和精准医疗前沿基础研究,建立百万例级人群(跟踪)队列和生物信息数据库。

5.在生物医药领域,开发满足临床治疗需求的原创新药,实现若干个1.1类新药上市。以攻克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多发病、慢性病以及疑难重病为目标,开展致病机理和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方面技术的联合攻关,在基因诊断和治疗、肿瘤定向治疗、细胞治疗、再生医疗、个性化药物等领域开展个性化精准治疗示范。开发医学影像诊疗、介入支架等重大医疗器械产品,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推动在国内广泛应用,进一步扩大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6.在智能制造领域,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产品,逐步实现高精密减速机、高性能交流伺服电机、高速高性能控制器等核心零部件国产替代。开发三维(3D)打印相关材料和装备技术,推动其与重点制造行业对接应用。

同时,在量子通信、拟态安全、脑科学及人工智能、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国际人类表型组、材料基因组、高端材料、深海科学等方向布局一批重大科学基础工程。

7.调整现有行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特点的市场准入要求,改进对与互联网融合的金融、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企业的监管,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8.主动探索药品审评审批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创新药物临床试验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推进药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的创新药物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来源:医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