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卫生部召开启动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视频会议。会议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关注部门分工的意见》和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为主要任务,围绕2009年卫生工作重点,按照《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部署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马晓伟指出,开展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对于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和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院管理年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有利抓手。
马晓伟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全力投入,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各项工作。一是以“持续改进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为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就医意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在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对内要强化医院内涵建设,突出医疗质量管理,对外要注重社会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要大力开展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要开展公众就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组织编写相关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提高群众医疗安全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医疗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一方面大力宣传各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先进做法和好经验和好典型,另一方面坚决通报曝光非法行医和虚假医疗宣传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二是以医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这次“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以医疗技术、合理用药、血液安全、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医院后勤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等工作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治理活动,以查促建、纠建并举,对暴露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机制和体制、制度不健全的应当加以完善;对有关规定和工作措施执行不力的,要进行全面清查和治理。三是以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为目标,不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目标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和谐医患关系,核心是“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切入点是“万里行”。各地在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中,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有序推进,同时充分结合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马晓伟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一方面抓教育宣传发动,一方面抓督促指导检查,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逐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关注和维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原则,结合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结合血液安全、医院感染专项检查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提高医务人员工作责任意识,加强对医疗设备设施、药品的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医院内部安全管理,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和后勤安全建设齐抓共管,保证临床医疗服务和后勤保障能力的共同提高,确保患者安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深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整改,着力解决医疗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医疗安全工作做在实处。要通过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逐步探索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改善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人员能力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持续推动医疗机构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
卫生部办公厅、医政司、医管司、科教司有关领导,健康报社、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输血协会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地市、县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及各省(区、市)三级医院及部分二级医院院长参加了本次视频会议。